Sunday, April 18, 2010

產假 [回暖]

為著新合約條款的十二個星期產假,今天終於簽下新的合約條款。

公司當然不是笨蛋,有得必有失 --- 以後辭職給公司的通知期要由一個月變成三個月了 *_*

晚上預算產假。將十二星期加上二零一零年迄今未用的年假,自十月初暫別辦公室,應該至二零一一年一、二月才再上班去。 Q4 bye bye ~

No comments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