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ursday, June 15, 2006

狂奔夜中環 II [晴]

晚上九時廿十八分。

「我可以問妳一些問題嗎?」
(望錶)
「我最多只可給你三分鐘時間。」
「為什麼?」
「我要去上瑜伽課。」
「可以不去嗎?」
「不可以,我不去會給罰款。」
「為什麼?」
「因為曠課要罰款。」

晚上九時三十分。

「怎麼你放出去的款項總張數和我紀錄的不一樣?」
「準是你的紀錄錯了。我放出去的張數是一個實數, in sequential order ,不會錯。」
「那我的紀錄那裡錯了? 妳可以找出來嗎?」
「不可以,因為我要走了。」
「可以不走嗎?」
「不可以,我會給罰款。」
「究竟那裡錯了,我的紀錄比你放出去的張數多了兩張。」
「你的紀錄錯了罷,我說過我的是一個實數。」
「那裡錯了 ...」
「我不是傳了一個計算表給你嗎? 你依著那個找,很容易。」
「我不懂得看 ...」
「實際數目比你的紀錄少兩張,只要你看看那兩項是你表中有的而我沒有不就行了嗎?」
「怎麼個看法?」
(拿著袋子走到助理經理的座位,示範了一遍)
「其實有必要現在找出來嗎? 你現在找出來經理和老細也都簽不到了。你下星期回來的時候再做還不是一樣。」
「我想今晚找到。」
「我走了,再見。」
「再見 ... 謝謝 ...」

其實事先登記了瑜伽課後曠課是真的要罰款,但我是 walk-in 的 ...

結果又是九時三十五分才離開,準九時四十五分踏入瑜伽課教室。再上映一遍「狂奔夜中環」。

每晚都這樣跑,真不是好辦法 ... @_@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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