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unday, April 20, 2008

一浪接一浪 [回暖]

完成了蜜月旅行的計劃、草擬了結婚當日的行程大綱、再寫了幾封電郵聯絡有關方面,以為可以小休一下再衝線;怎知道,東西一浪接一浪沒空閒的檔期!

今天忽然浮現的是物業問題。本來新樓四月三十日交收,在香港的時候剛好可簽買賣合同;可是現在遲交樓廿五天,我們正在去蜜月旅行吖! 而且我已經不在香港了,怎樣簽文件?

難道要一天來回、黃昏來午夜返?

抑或是在英國律師行簽署、速遞文件但未必趕上死線?

還是回港時授權委託人?

一切得待明天蘇海明與律師行有關職員周旋後再決定。

真麻煩,很討厭 >_<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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