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September 17, 2007

老闆的計劃 [熱]

與其中一位未來同事吃午餐,他說似乎老闆已計劃十月初要我到新加坡一或兩星期,十一月初要到倫敦兩至三星期。

哎呀,我十一月尾要拍結婚照又要當金詩韻的姊妹團,可否讓我留在香港 *.*

No comments: